近年来直播带货产业兴起,但由此也产生了不少问题。近日,藁城法院南董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直播带货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李某从事儿童罩衣、围兜的生产及销售,2020年认识了庞某,李某提出合作,其负责生产供货,庞某负责直播带货,二人一直合作良好。2024年因货物尾款未结清,李某将庞某诉至法院。南董法庭法官向庞某送达应诉材料时,庞某称二人之间不是买卖,而是代销代卖关系,其多次通知李某清点并拉走剩余货品,李某都不去,无法核算清楚尾款也就支付不了。现在李某的起诉影响了自己的商业信誉。法官告知庞某,李某行使诉讼及保全权利符合法律规定,有纠纷需及时化解,李某自2023年开始在微信中沟通尾款结算问题,一直无果,庞某对诉讼的发生也具有过错。平复庞某的情绪后,法官再次联系李某,确认了有剩余货品还在庞某仓库存放的事实,但李某拒绝拉走, 否认双方是代销关系。
考虑到双方之前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且都有商谈意愿,法官决定将双方约到一起,采取面对面调解的方式,询问二人关于货款结算的细节,了解到庞某采用支付底价、视情况给予分成的结算方式后,法官明确告知庞某二人之间系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并为其详细解析了买卖与销售之间的法律构成。经过释法明理,庞某表示认同。李某认同庞某清单的货物数量,但剩余货物是拉走还是庞某留下继续售卖,双方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了解到庞某是有销售渠道没有精力售卖,李某缺乏销售渠道,担心拉回后部分货物无法出手,收不回成本。为减轻损失,法官提出让庞某在店铺挂链接,由李某负责该货品的快递、打包及售后费用的方式,双方欣然接受。经冲抵结算,庞某当场支付李某剩余货款,李某也撤回了对庞某的起诉。
藁城法院立足审判实际,始终坚持将“如我在诉”的理念落到实处,将调解效能发挥到最大化,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