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冀 01 执 488 号
本院在执行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与石家庄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发布悬赏执行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公告查找被执行人石家庄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产线索。有线索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0311-85187367/15532132975。
悬赏金额:凡首先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石家庄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比例计提悬赏金(详见附件)。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附件:
(一)悬赏金额:凡首先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石家庄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属实并执行到位的(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比例计提悬赏金。
本悬赏公告仅对首先提出举报财产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对之后同一财产提出举报线索的举报人不予奖励。
(二)悬赏金领取方式:对于符合上述支付条件的举报人,法院在将举报财产依法处置完毕并以现金形式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按百分之二十的比例作为悬赏金奖励举报人,悬赏金从执行到位款项中优先扣除支付给举报人。奖金均含税,需由举报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自行缴纳税款。
(三)悬赏期限:12 个月(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9 月 30 日止)。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