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8·15全国生态日——石家庄法院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8-22 09:30:43 打印 字号: | |

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石家庄中院联合行唐法院,将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警示内容以“快板”这种易于传播、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呈现,以期实现宣传一遍、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新华法院


新华法院干警在水上公园开展了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的生态日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分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向来往群众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高新区法院

高新区法院干警前往高新区太行嘉苑社区进行生态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生态环保的重要性,解答群众咨询的相关问题,鼓励大家积极参与生态保护,增强群众生态文明意识。

矿区法院

矿区法院干警走上街头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以司法助力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赞皇法院

赞皇法院组织干警到许亭乡田村村委会开展“8•15”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结合环境资源审判实践及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向群众讲解生态环境相关法律知识。

井陉法院

井陉法院开展以“法治护航绿水青山,携手共建生态文明”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将绿色发展理念深植人心,共同守护我们美丽的家园。

新乐法院

新乐法院深入辖区马头铺村和邯邰村,开展“8.15全国生态日”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向来往群众分发《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警示图》等普法宣传册,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深泽法院

深泽法院联合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深泽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举办“严厉打击偷排偷放 共同保护滹沱河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结合日常审判实例,以案释法,现场向当地群众讲解环境资源相关法律知识。

长安法院

长安法院在拾光智慧体育公园内开展了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的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结合相关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守护高颜值生态,争当生态卫士。

赵县法院

赵县法院与赵县环保局、赵县检察院于8月14日联合举办8.15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干警为来往群众普及有关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法律知识,呼吁广大群众争做保护生态环境的志愿者,在生活中时刻贯彻保护生态环境的宗旨。

无极法院

无极法院干警在平安公园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横幅、设置环保咨询台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号召大家以实际行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行唐法院

行唐法院通过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引导公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页、设置宣传台等形式,将环保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灵寿法院

灵寿法院干警走进牌楼公园,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环境资源法律知识,结合本县域特点讲解高发、频发典型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现象,传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



 
责任编辑:崔雪萌
联系我们

值班电话:0311-85187100

诉讼服务热线:0311-12368

档案查询:0311-85187401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西路191号

邮编:05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