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五环境日”来临之际,石家庄中院紧紧围绕“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这一主题,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开展了巡回审判、环境资源人民法庭揭牌仪式、六五环境日普法宣传等系列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成为环境保护的宣传者、践行者。
巡回审判守护乡村环境
为加强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前端治理、源头治理,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重心下沉、法官力量下沉、司法服务下沉,用足用好“三下三进三联动”诉源治理工作体系,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在六五环境日来临之际,5月31日,石家庄中院到案发地营里村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伐林木案。被告人刘某某、肖某某因犯盗伐林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二年,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巡回审判结束后,石家庄中院干警化身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员”,把巡回审判现场变为普法课堂,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及理念入手,重点围绕盗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入罪标准,向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课。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营里镇各村治保主任和部分村民百余人旁听庭审,省、市森林公安干警20余人受邀一同旁听。
环资法庭挂牌促推集中管辖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推进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审判,须有专业化的审判队伍为支撑。6月4日、5日,栾城法院环境资源人民法庭、井陉法院环境资源人民法庭分别挂牌成立。石家庄两级法院、当地党委、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局、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参加揭牌仪式。
两家环境资源人民法庭的成立,标志着全市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迈上新台阶,环境资源保护开启新征程。环境资源人民法庭将坚持能动履职、绿色发展、系统保护、最严法治、协同治理新时代五大环境司法理念,立足东部片区平原多、水源短缺、中小企业多的生态环境特点,太行山生态环境特点和区位优势,充分发挥司法在环境资源保护中的作用。通过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从“物理”聚合到“化学”融合,实现“1+1+1>3”的效果。加大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充分利用公益诉讼模式,聚焦“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目标要求,探索完善第三方代为履行、替代履行、等价异位修复等司法举措,不断提高环境资源审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有机统一。同时加强宣传教育,让人民群众知法、懂法、不犯法,爱环境、护环境、享受环境。
据悉,为提升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水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我市开展了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改革工作,东部选定栾城区人民法院,西部选定井陉县人民法院作为集中管辖法院。栾城法院管辖地域范围:栾城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赵县、晋州市、高邑县、元氏县等8个县(市、区);井陉法院管辖地域范围:鹿泉区、桥西区、新华区、平山县、井陉县、井陉矿区、赞皇县等7个县(市、区)。这两个集中管辖法院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受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纤纤不绝林薄成,涓涓不止江河生。”像保护眼睛一样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6月4日、5日,石家庄中院环资庭干警与栾城、井陉法院干警共同开展六五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活动分别以“保护环境低碳有我,共建美丽中国”“筑牢法治屏障,共守绿水青山”为主题,选择在人流量大、受众广泛场所进行。法院干警以生动形象的漫画、朗朗上口的诗句描述了12种常见的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情形,倡导大家做环境保护的宣传者、践行者。在两地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千余名群众参加到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