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为方便群众参加庭审,新乐市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综合审判庭审判团队走进医院,审理一起原告二次起诉离婚的离婚纠纷案件,通过法官悉心调解,最终化解这起离婚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于1992年结婚,婚后共育两个孩子,因缺少共同语言,经常吵架。最近两三年,被告开始实施家庭暴力,致使感情彻底破裂,双方分居。2021年,原告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对被告进行普法教育,发现双方有和好可能,未支持原告诉求。然而,被告未悔改,仍然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近日,原告再次起诉离婚。
主办法官经了解得知,被告石某某因长期饮酒引起精神和行为障碍,在新乐市某医院治疗。被告的主治医生介绍,被告已治疗5个月,目前健康状况稳定。在被告选定法定代理人,相关诉讼权利得到有效保障的情况下,法院决定到被告就诊医院开庭审理该案件。
由于被告住院治疗、案件涉及家庭暴力,审判团队提前与法警队协商,协调法警保障此次庭审。4名法警规范值庭,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辅助便携式庭审设备记录庭审内容,确保庭审安全有序进行。
庭审当天,原告、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到庭参与诉讼,法警全程维护法庭秩序并时刻关注被告石某某身体状态。在审判长刘彬的主持下,合议庭依法有条不紊地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被告石某某情绪平和、精神状态良好。整个庭审严肃公正、秩序规范,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后,合议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充分借助原、被告亲属的力量,再次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均同意离婚,并就共同财产等达成了和解协议。
此次庭审充分保障了原、被告双方的诉讼权利,既让原、被告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也感受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