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石家庄中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创新作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稳定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专业化审判机制,实现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为服务省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高质量审判质效推动原创保护
灵活运用高效、便捷的审判形式,始终把执法办案放到首要位置。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不断优化庭审模式,采取多种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利用网络、智能系统,努力做到“少接触、多办案”,用更便捷的方式化解更多的矛盾。狠抓审判质效,充分利用最高法院技术类案件视频专区讲座、知己知彼库、“法信”平台,严格落实类案检索,统一裁判标准。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损害赔偿力度,更好保护和激励高价值专利,提高侵权人的违法成本,营造不敢侵权、不想侵权的氛围,平等保护权利人和相关主体有序竞争。
2021年,石家庄中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139件,其中专利权纠纷案件748件,商标权纠纷案件870件,著作权纠纷案件1240件,不正当竞争、植物新品种等其他知识产权类案件281件。2021年共计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773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1916件,调撤率为70%,审判质效进一步提高。相继审结了东莞某某发展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纠纷案、郑州某某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系列纠纷案、河北某某有限公司植物新品种权系列纠纷案、某某体育有限公司商标权纠纷系列案、某某出版社著作财产权系列纠纷案等一批疑难复杂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在充分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引导权利人及时正当维权。充分体现了对于知识产权,既要依法积极保护,又要视情况防止权利被滥用,促进权利人和相关主体有序竞争,激励创新驱动。
以“三合一”制度促进专业化审判
为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石家庄中院坚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从刑事审判庭和行政审判庭指定若干名法官与从事知识产权民事审判的法官共同组成知识产权刑事和行政案件合议庭,审理知识产权刑事和行政案件,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提供了制度支撑,切实打好全方位保护知识产权的“组合拳”。
以常态化审判公开提升透明度
石家庄中院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原则,坚持以庭审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部案件审判流程均向当事人公开,裁判文书上网率近年来连续达到100%,知识产权审判的透明度及满意度不断提升。持续加强知识产权法治宣传,连续7年发布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和向社会发布知识产权侵权典型案例,传递石家庄中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决心,提升知识产权审判的公信力和威慑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专业知识和丰富社会经验优势,让更多的人民陪审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审理,2021年,经开庭审理的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99%,既节约司法资源、保障司法公正,又发挥了人民陪审员法治宣传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