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队建 > 党建活动
我为群众办实事 | 井陉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案款105万元
  发布时间:2021-11-19 09:56:47 打印 字号: | |

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展示执行工作成果和法院教育整顿成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回应群众群众关切,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11月 18 日上午,井陉县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市法院的统一指令,在执行指挥中心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剑斌、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蒋海金,执行局干警,相关申请执行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媒体记者等人员参加会议。

当日上午10点30分,当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在主会场宣布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启动后,井陉法院集中执行案款发放随即开始,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蒋海金通报了今年以来执行收结案情况、主要执行质效指标。党组书记、院长韩剑斌讲话,对井陉法院如何开展好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和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提出了要求。随后,执行干警通过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方式,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款 105万元。

获悉,今年以来,井陉法院执行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形势下,按照“能动执行,兑现公正”的工作目标,坚持上下一心,团结一致,共同努力,多措并举,攻坚克难,大力推进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搞好这次活动,井陉法院执行局结合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认真筛选出10件执结的涉民生(涉农民工、工伤、赡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等)、涉中小微企业的小标的案件,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提前做好到账案款的发放审批、现金提取、完善案款领取手续等各项准备工作。当日,在线上发放执行案款50万元,线下现场发放55万元。

2019年,测鱼镇测鱼村严某等11名农民工给被执行人刘某等人承包的山西省平定县某村河道清理工程干活后,共欠20万元劳务费没有给付,经起诉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给付义务,今年8月份进入执行程序。井陉法院执行局对这起涉民生案件极为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此案。办案人员经过两个多月不懈努力,终于于近日将这20万元执行到位,并发放到11名农民工手里。11月18日上午,在集中发放执行案款仪式上,农民工代表特送来一面印着"能动执行,群众暖心”的锦旗向执行局表示感谢。

 
来源:井陉法院
责任编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我们

值班电话:0311-85187100

诉讼服务热线:0311-12368

档案查询:0311-85187401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西路191号

邮编:05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