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的瓶颈,新乐市人民法院将解纷工作关口前移,成功探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矛盾纠纷快捷解决机制,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群众诉累,其无偿、便捷、高效的多重功效收到了当事人满意、群众称赞、政府欢迎的良好社会效果。
新乐市法院为缓解办案压力,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融入各项工作,扩增诉前调解室,聘任有着多年法院工作经验和丰富社会经验、群众工作经验的人民调解员3名、书记员2名,以“和”为魂,围绕“人民调解息纷争,化解矛盾促和谐”主题,在确保办公场所、人员队伍、和谐文化理念三到位的基础上,努力实现“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的目标。
为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新乐市法院坚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探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即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调解下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由法院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明确双方当事人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持调解协议及裁定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诉前调解省去了庭审答辩期、开庭等环节,节省时间,避免了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增加当事人诉累;司法确认程序比正式的法庭审理简单便捷高效,不收取诉讼费,为当事人提供了方便、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新乐法院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将许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免去了繁琐的诉讼程序,令当事人体验到了便利和实惠。仅7至9月份,该院收案197件,调撤100件,且调撤率呈逐月递增之势。当事人纷纷称赞该机制“程序简、速度快、成本低、效果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