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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中院全面落实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归口管理
  发布时间:2021-11-02 08:53:40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为加快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制度机制建设,完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的有关意见,石家庄中院从健全环境资源审判制度体系的大局出发,以规范环境资源案件案由为抓手,全面实行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归口管理模式,为环资庭调配专门从事刑事审判、行政审判员额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确保对每一起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以及资源损害案件统筹适用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协同发挥刑事审判的惩治教育、行政审判的监督预防、民事审判的救济修复等功能。

 

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环境资源案件类型与统计规范(试行)》,首次对环境资源案件的具体范围进行了规范。鉴于该规范并未从案由上对环境资源案件进行划分,为此,石家庄中院经多次调研,制订《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受理案件案由清单》,并印发全市法院执行,首次以清单式列明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各类案件的案由,要求全市法院全面落实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管理模式。此举是石家庄中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必将对推进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专业化、集约化,转变环境资源审判观念,统一裁判标准,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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