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最高院部署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回头看指示精神,落实省法院开展“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的具体要求,石家庄中院坚定一个目标,发挥二重作用,创建三项机制,切实推动第二阶段“拉网式”集中执行活动取得实效。
“一个目标”定方向
石家庄法院“拉网式”集中执行试点工作得到了最高院周强院长、省法院黄明耀院长的充分肯定。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石家庄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霁就石家庄法院“拉网式”集中执行试点工作做了经验发言。进入第二阶段“拉网式”集中执行活动以来,石家庄中院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法院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以严的精神、实的措施,积极进取,奋发作为,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的新提升,坚定不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扎实迈进。
“二重作用”压责任
石家庄中院充分发挥“指导”“督导”二重作用,先后印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第二阶段“拉网式”集中执行活动实施方案》《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拉网式”集中执行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切实发挥对基层法院的指导作用。通过强化对各基层法院的督导检查,压实责任、特别是各法院一把手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三项制度”保实效
石家庄中院创建周通报、分片督导、抽查通报三项制度,明确报送时间和要求,每周汇总分析各基层法院对清仓见底案件集中执行进展情况,并对各法院综合施策、广泛宣传、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典型案例等情况每周进行通报。由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各处室负责人成立4个督导组,将全市22个基层法院分成4片区,对照各项工作要求的时间节点和任务清单,由各组对负责的片区进行不定期督导。中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基层法院报送已执结案件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适时进行“回头看”,抽查情况及时通报全市法院。
自9月14日召开全市法院第二阶段“拉网式”集中执行活动推进会以来,22个基层法院已全面开展“拉网式”集中执行活动,并取得初步成效。各法院共计纳入集中执行活动案件2129件。截止到9月26日,共实际执结案件166件,自动履行案件43件,和解履行案件60件,执行到位金额2998万余元。已开展集中行动130次,奔赴村、社区231个,出动干警1248人次、警车330辆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代表等27人次监督现场执行,邀请媒体记者等25人次见证执行,拘传108人,拘留5人,移送拒执4人,搜查55次,罚款9人次,扣押车辆12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