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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元氏法院:司法为民获锦旗
  发布时间:2021-08-06 09:16:57 打印 字号: | |

8月2日上午,当事人李某红手持一面绣着“铁案法官  为民典范”的锦旗交到了法官张俊周手中。“我的官司胜诉了,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感谢,就想以这种方式谢谢法官。”词句无华,却表达着当事人最真切朴实的情谊。

2018年秋天,李某红之父李某增在路边拽半挂牵引车篷布绳子时,被陈某某驾驶的半挂牵引车后轮碾压,导致李某增当场死亡。李某增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辆司乘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单座意外伤害身故保额50万元人民币。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认为该事故不属于意外,拒绝理赔。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形成人身保险合同关系,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根据原告提交的各项证据可以证明李某增死于意外,李某增所乘车辆在被告处投保了“机动车辆司乘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理赔款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认可,被告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该案现已生效。
“对于法官而言,每年都要审理大量案件,有时甚至一天要开五六个庭,但对于当事人而言,他们可能一辈子只打一次官司。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真心对待每一名当事人,尽最大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好,让他们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张俊周法官表示。元氏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不断让法院工作更贴近群众、更有温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来源:元氏法院
责任编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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