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上午,高邑县西北营村委会干部敲锣打鼓来到高邑县法院,送来一面写有“公正高效执行 助力乡村振兴”的锦旗,院长张静、副院长平建宗、执行局长梁立峰共同接受了锦旗。
许某某系西北营村民,居住在西北营村旧小学多年,并占用该校部分房屋,而该校系村集体所有财产。高邑县西北营村委会多次要求其搬走,屡遭拒绝。后村委会将许某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许某某搬出侵占的西北营村旧小学,由原告高邑县西北营村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
然而,被告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未对侵占的房屋予以腾退。村委会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多次找被执行人许某某,许某某以没有居住地为由拒不配合。“拉网式”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局将该案纳入集中执行范围,执行干警本着执行有力度,司法有温度的执行理念,充分与村委会协调沟通,在村委会的大力配合下,先后十余次耐心做许某某思想工作,细心释法明理,并为其提供了新的居住地,解除了他的后顾之忧,该案顺利执结,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西北营村委会负责人表示,该案的圆满执结,不仅维护了村集体权益,更维护了村委会的形象,为该村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