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裕华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专职调解员杜西的调解下,相隔“千里”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圆满化解,事后原告寄来感谢信表达对裕华法院及“冀时调”的感谢。
案情回顾
2018年,原告杨某与被告某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房屋认购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应于2018年12月31日交付房屋,但至诉前仍未交付。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原告遂将被告诉至裕华法院。
调解过程
受理案件后,裕华法院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将案件引入诉前调解程序。承办人杜西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了解到该案是一件普通的民事案件,案情简单、争议不大,但原告家庭经济困难急需资金,且远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往返石家庄参加调解不仅成本高,也不利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怎样能既免去奔波“千里”的诉累,又满足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冀时调”平台成为了化解纠纷的最佳方案。于是,杜西果断转变工作方式,通过电话指导原、被告登录微信“冀时调”小程序,让身处异地的双方当事人在线音视频连接调解。调解过程中,原告因对被告失去信任坚持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房款,而被告则表示房屋即将交付,希望原告再耐心等候,双方争执不下。杜西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法明理,另一方面以企业商业信誉、诉讼成本等为切入点,对双方进行调解工作。
调解结果
最终,在杜西的多次调解下,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一次性退还原告购房款,原告撤诉。至此,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万分感谢‘冀时调’线上调解,也万分感谢调解员,感谢书记员。”原告杨某在感谢信中如是说道。“冀时调”平台的应用,使距离不再是纠纷解决的瓶颈,真正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今后,裕华法院将继续坚持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通过“冀时调”平台等调处路径加大案件的调处力度,精准对接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