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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红色司法路|探访华北人民法院旧址:最高人民法院从这里走来
  发布时间:2021-06-17 09:32:43 打印 字号: | |

6月8日,由最高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策划开展的“回望红色司法路 寻根溯源再出发”采访活动河北站在石家庄平山县启动。

 

回望红色司法路 寻根溯源再出发

 

采访活动由最高院与福建、江西、湖北、陕西、河北等五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策划开展,活动以红色司法史为切入点,选取上述五省革命苏区老区,通过组织媒体记者采访革命时期红色司法历史旧址、珍贵文物、经典人物与案例,追寻红色司法足迹,传承红色司法基因,见证红色司法传统在当今的继承与发展。

 

其中,位于石家庄平山县王子村的华北人民法院旧址是重要红色司法足迹,它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前身。6月8日上午,记者跟随采访团一行来到华北人民法院旧址探访。

活动启动仪式在石家庄平山县举行。

 

这里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前身

 

1948年9月26日,华北人民法院作为华北人民政府的19个政府机构之一,在河北省平山县王子村成立。华北人民法院时任院长为陈瑾昆。华北人民法院是在晋察冀边区高等法院和晋冀鲁豫边区高等法院的基础上成立的,为终审法院。华北人民法院成立后,院长陈瑾昆受木质方印一枚,文曰“华北人民法院之印”;受木质长戳一记,文曰“华北人民法院”。

 

刚刚成立的华北人民法院办公场所为民房,主要工作人员办公和居住在一起,寝室在里屋,大堂里摆着桌椅用来办公。“当时办公条件比较简陋,不像现在法院有专门的庭审室,办案就把当事人召集过来,询问记录。”平山县法院法官史青霞说。

 

2010年8月,华北人民法院旧址恢复工作正式启动。在经历了旧址的确定和恢复、资料及文物的收集、陈列布展三个阶段的工作后,华北人民法院旧址于2011年6月25日正式开放。

 

在华北人民法院旧址陈列馆内,陈列展示了不少历史资料,介绍华北人民法院成立的背景和组织架构等。

采访团参观华北人民法院旧址。

华北人民法院旧址办公人员寝室。

 

在华北人民法院旧址门前,王子村村民李保妮老人向采访团回忆了当时华北人民法院办案情形和华北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生活细节。“办公用的桌子、椅子都是借来的,吃的也很简单,小米饭,穿的都是粗布衣服。”李保妮说。

李保妮老人回忆华北人民法院情形。

 

这一时期,华北人民法院制定了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民政、司法等方面的重要法律、法令、条例、训令等一百七十余项,特别是在司法工作方面规定了严格的审级制度、裁判研究委员会制度、刑事复核制度、调解制度等,开展了大规模的司法干部培训工作。1949年2月,华北人民法院由平山县王子村迁往北平(北京)。1949年10月31日,华北人民政府与中央人民政府交接完毕,最高人民法院在华北人民法院的基础上宣告成立。

 

“华北人民法院虽然存在的时间很短,在历史的长河中转瞬即逝,但是它的意义非常重大,我们可以骄傲自豪地说,最高人民法院从这里走来!”史青霞说。

 

三份判决书彰显司法为民理念

在陈列馆,陈列着不少搜集来的文书资料。其中,留存下来的三份判决书,比较详细地记录了三起案件的纠纷起因和判决结果,从中也能读出当时司法机关的审判司法理念。

 

平山县闫某与张某自幼被家里大人订了娃娃亲,还给了聘礼。张某长大后,反对包办婚姻,认为闫某比她小三岁,要求退婚。一审平山县司法处出具民事调处书,决定:调处退婚。闫某不服上诉,晋察冀边区高等法院北岳分院判决:第一,婚约准予解除,第二,女方张某酌情退还男方闫某边币30万。闫某不服又上诉,华北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起上诉。

华北人民法院判决书。资料图

“这是一桩普通的解除婚约案件,历经平山县司法处、北岳分院、华北人民法院三审判决,而且经过华北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可见当时华北人民法院对于普通百姓的诉求是何等重视。”平山县法院刑庭庭长刘洁说。

 

刘洁介绍,该案中关于解除婚约,三级法院理由均是维护婚姻自主、自由、自愿原则,反对包办婚姻。关于返还彩礼,因原被告双方陈述不一致,在认定彩礼是赠与行为的情况下,按照双方成分和生活条件确定了一个比较合理的数字,最后使双方息诉罢访。“可以看出当时院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为贫苦大众服务的,是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

 

传承华北人民法院红色基因

 

闫玉梁是平山县法院退休老干部,曾参与华北人民法院旧址建设,对华北人民法院历史有深入了解。闫玉梁介绍,通过对华北人民法院历史的挖掘,他感受颇深,“华北人民法院虽然在平山时间不长,但是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精神财富,值得传承下去。”

参观华北人民法院旧址。

 

“华北人民法院时期,第一次正式将法院前面冠于‘人民’二字,从此,各级法院都称为人民法院。华北人民法院体现出的人民性是需要传承的一点。”闫玉梁解释,华北人民法院成立后,当地村民为华北人民法院正常办公提供了很大的帮助。比如,为了支持法院办公,王子村村民拿出了最好的房屋供法院用。当时,当地老百姓生活还比较困难,华北人民政府以及华北人民法院等单位来到王子村后,食堂也设在王子村,当地村民拿出十亩最好的水浇地,供工作人员种菜,保障他们生活。这些小事例都体现了人民对党的拥护和支持。

 

此外,人民性也体现在法院开展审判工作中,华北法院对待人民群众诉讼到法院的案子,不管大小一律认真对待。

 

闫玉梁说,华北人民法院艰苦奋斗,艰苦朴素的工作生活作风需要传承。“当时华北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太阳底下开庭,坐在磨盘上调解,提着马灯去调查,点着油灯办案、看卷,可以说条件很艰苦。”同时,在生活上也很简单,吃饭多是小米,有时也吃玉米面饼子加菜汤。一周顶多能改善两次,吃到一点白馍和大米。“虽然条件艰苦,办案人员少,但是办理了大量案件。艰苦奋斗,是华北法院的一种宝贵财富,今后,无论条件怎么变化都应当传承。”

 

闫玉梁介绍,华北法院时期是法制初步形成和健全的时期,期间制定了大量条令、条例,法院由按照政策办案到依法办案,此后,法律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并且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实际。“作为法官,必须要具备对法律的自信,对岗位的自信,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司法工作者。”

 
责任编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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