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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1-02-28 16:58:07 打印 字号: | |

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

关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2月27日

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白峰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市委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着力点,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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