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同欲者胜,风雨同舟者兴。在防控疫情的紧急形势下,全市法院执行干警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克服困难,对需要紧急采取财产控制措施的案件,及时办理,不出纰漏。
因疫情突发,石家庄对全市所有社区、农村实行闭环管控。在这特殊时期,石家庄中院执行干警一方面响应号召,遵守居家办公规定;另一方面在院党组、执行局领导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下,克服疫情防控对执行工作带来的各种困难,对查封、冻结即将到期的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核查,拉出清单,积极联系,及时通过执行网络委托平台委托办理财产控制手续。截止目前,执行局对在一个月内查封、冻结即将到期的全部案件,已经通过执行网络委托平台及时将涉案财产控制措施实施完毕。
中院刑一庭审理的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公安侦查阶段冻结的两名被告人银行存款共计143万余元将于1月13日马上到期。因受疫情影响,该案主办法官无法前往北京相关银行办理续冻手续。如果不续冻,将会影响裁判文书的执行。时间紧迫,中院执行局依托京津冀执行联动机制,通过执行委托平台直接与北京朝阳区法院对接。线上接受委托之后,朝阳区法院立即安排干警,特事特办,最终在银行账户冻结到期的前两天,完成了银行存款的续冻措施。
中院立案一庭立案的一起买卖合同上诉案,诉讼保全期限于1月12日到期。由于突发的疫情,审判员居住的小区实行封闭管理,无法拿到卷宗,更无法做出裁定进行保全查封。考虑到市区疫情的严峻性,经立案一庭与该案一审元氏法院协调,由元氏法院通过协调当地工商银行,最后由该行与市内工商银行支行沟通,顺利实施了续冻措施,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抗疫任务刻不容缓,执行工作毫不懈怠。每一位执行干警初心不改、众志成城,用行动彰显社会公平正义,以必胜决心打赢疫情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