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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中院民四庭获省政府表彰
  发布时间:2020-12-31 10:08:2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表彰2020年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其中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被授予“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员额法官李会宁被授予“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一直以来,石家庄法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并明确专门庭室——中院民四庭负责组织实施。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对石家庄法院近年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一种肯定与激励,今后全市法院将再接再厉,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优化流程管理  压缩解纷时间

持续畅通立案“绿色通道”。凡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完善繁简分流标准,从案件类型、难易程度、审理环节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多层次分流;在商事、金融、执行等领域出台繁简分流工作意见,明确不同类型案件繁简分流规则;全市法院已初步建立起系统化分流、标准化速裁的工作模式。不断压缩案件审理周期。严格执行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强化审限管理;启动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社会化服务改革;将排期、送达、庭审记录、电子卷宗扫描、案件装订等审判辅助性事务外包。努力保障实现胜诉权益。及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及其存款、车辆、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发起查询;经查询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依法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努力保障胜诉者实现胜诉权益。

优化司法服务  降低解纷成本

规范案件受理费用。对于符合条件且预交案件受理费确有困难的企业,依法进行司法救助,减交、缓交受理费;当事人撤诉或者接受调解的,依法减免诉讼费。提供多元解纷渠道。引导当事人先行就近、就地选择仲裁、调解、公证等非诉讼途径经济、快捷解决纠纷;全市法院依托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律师服务工作站,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解纷服务。压降案件执行成本。全面推行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从事司法网拍辅助工作,提高财产处置变现效率,规范执行案款管理与发放。

优化诉讼机制  提升程序质量

推广网上诉讼服务系统。通过“河北电子法院”“河北移动微法院”实现网上立案、网上交费、网上送达、证据交换、庭审环节五个“不见面”办理,将诉讼服务从网上立案等事前服务向电子送达、网上证据交换、互联网庭审、在线查询诉讼正卷等事中、事后服务延伸。持续提升案件审判质效。中院自主研发部署“四类案件”监管平台,加大了院庭长对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该平台已在全国法院进行推广;审判管理部门采取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组织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并将评查结果与法官的审判绩效及晋级晋升挂钩。全面深化司法信息公开。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微法院等形式向当事人公开案件立案、开庭、结案以及审理期限变更情况、事由等审判流程信息;全面实现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和庭审互联网直播,充分保障市场主体对审判执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责任编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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