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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0-04-17 14:48:50 打印 字号: | |

    

    4月17日,石家庄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爱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市各基层法院主管商事审判的院领导和业务庭长以及中院民三、民四庭庭长、副庭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院民四庭庭长籍利民主持。 会上,籍利民庭长通报了2019年全市法院商事案件审判质量的相关情况,并就当前全市法院商事审判中亟需解决的几个法律适用问题如何统一裁判思路进行了相关说明。中院民三庭庭长王正文就审理破产案件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杨爱军副院长在讲话中对2019年度的商事审判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并紧紧围绕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抓好产权保护、金融审判和破产审判三项工作为重点,对2020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一是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提升商事审判质效。疫情对全市法院第一季度审判工作产生了较大冲击,要准确认识和应对疫情缓解情况下审判运行态势的新变化,科学排期,及时开庭,适时提速,强化均衡结案管理,实现审判态势良性循环确保完成全年办案任务。要继续深化商事审判繁简分流改革,不断提高审判效率。要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调研,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二是创新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要认真落实产权保护的审判原则,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要依法规范查封、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严格按照民诉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对财产保全申请的审查。对于确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财产保全应当范围适当、价值相当,并要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禁止超范围、超标的保全。最大限度减少因采取保全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不良影响。 

    三是加强金融案件审判,服务保障金融业健康发展。要依法妥善审理各类金融纠纷案件,充分发挥金融审判服务实体经济的职能作用,通过审结一批具有重要市场导向作用和价值引领功能的金融纠纷案件,为金融市场主体提供交易规则指引,引导和规范各类金融行为,营造安全稳定的融资环境,促进金融经济健康发展。要深入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涉金融案件较多的法院可以设立金融案件专业审判团队,大力提升金融案件的审判效率。要建立和完善金融审判专家咨询库,进一步提升金融审判的专业化水平。要强化金融纠纷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同联动机制。要大力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定期召开金融纠纷化解工作开展情况联席会议,沟通工作开展情况,协调重大金融纠纷案件调解工作,不断优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责任编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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