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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中院出台实施方案 为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发布时间:2019-06-28 10:50:21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委政法委《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近日,石家庄中院出台《关于为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任务以及保障措施四个方面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方案》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准确把握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形势任务,找准法院工作与促进民营企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民营经济生产经营秩序,努力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民营企业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方案》要求,要坚持党的领导,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扎实履行好服务保障职能,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要坚持主动服务,主动更新司法理念,主动履行司法职能,主动对接企业司法需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坚持平等保护,保护不同所有制主体、不同地区市场主体、不同行业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要坚持依法办事,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公正、裁判公正,严防因司法不当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方案》从十七个方面提出了为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的具体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方案》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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