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一份54年前的《人民陪审员当选通知书》。
捐献此通知书的,是位82岁高龄的老人——王传山。据老同志说,他从部队转业后,在石家庄国棉四厂工作。通过单位推荐,于1965年12月12日经石家庄市选举委员会选举当选石家庄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当时石家庄市选举委员会向其颁发了(65)选陪字第171号《人民陪审员当选通知书》。
据王传山同志回忆,与他同时当选人民陪审员的还有他同单位的另外两名职工,当时人民陪审员任期是4年,陪审形式和现在基本是相同的。那时,因为条件艰苦,没有统一的服装,也没有什么待遇,去各地调查都是骑自行车,但他们总会克服困难、一心一意地做好有关陪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