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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一乡一庭”建设 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石家庄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一乡一庭”建设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8-11-02 17:39:43 打印 字号: | |


    11月2日,石家庄中院在正定法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一乡一庭”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研究部署全市法院“一乡一庭”建设推进整改工作。石家庄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增益出席并讲话他指出要全面加强“一乡一庭”工作,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中院民一庭、涉及“一乡一庭”工作的17个县(市、区)法院主管院长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中院民一庭庭长刘清振主持。

    李增益副院长在讲话中简要回顾了全市法院“一乡一庭”建设的总体情况,在“一乡一庭”建设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推进整改工作进行部署,一是强化政治意识,深刻认识“一乡一庭”建设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作用。要高度重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服务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提升“一乡一庭”规范化水平。要主动争取党委和党委政法委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要加强与人大、司法行政部门沟通协调,为法庭人民陪审员,并做好岗前培训,确保能够满足“一乡一庭”工作需要。要强化内部管理,强化“一乡一庭”管理软件深度应用,提高工作质效。三是充分发挥职能,提升乡村治理水平。要强化“登”字号改革在“一乡一庭”系统的深度应用,鼓励法官多到“一乡一庭”开展诉前调解,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注重发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作用,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组织的衔接与协作,积极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研判有关案件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地方党委、人大报送专项报告,向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四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导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


    在正定法院北早人民法庭,全体与会人员就“一乡一庭”硬件建设、制度运行、人员配备和创新“诉调对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经验做法进行现场观摩和学习。在现场推进会上,与会人员集体观看了正定法院“一乡一庭”工作专题片,并听取了相关经验做法汇报随后,与会人员就“一乡一庭”工作进行了研讨交流。

责任编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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