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示我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初步成果,彰显新时代人民法院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强决心,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石家庄中院于3月26日分别在辖区赞皇法院、晋州法院组织对高立召、白兴军、吴长余等33名被告人涉恶势力团伙犯罪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宣判。
被告人高立召、白兴军受雇他人于2016年4月份,两次纠集百余名社会闲散人员手持镐把,统一佩戴线手套前往赞皇某工地,驱赶工地在场人员,砸毁工地物品,阻止工地施工。赞皇法院对被告人高立召、白兴军以寻衅滋事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其他26名被告人根据具体罪责,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一年缓刑二年不等。
被告人吴长余经营非法高利放贷公司,纠集多人于2017年9月、10月对不能偿还其公司高利贷的被害人孟某某、李某某非法拘禁、暴力讨债。其中两次非法拘禁孟某某长达七天。在非法拘禁被害人李某某期间,对其采用喷洒辣椒水,蜡烛烧烤、伤口撒盐、持械殴打等手段逼债,致其轻微伤。晋州法院对被告人吴长余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他4名被告人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至两年不等。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社会各界群众及被告人家属等60余人分别在赞皇、晋州法院参加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