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石家庄中院派遣司法救助工作组前往辖区新乐、正定、深泽等11个基层法院,集中对2017年度涉民生案件司法救助款进行了发放,目前已为26名被救助人发放司法救助专项资金208万元。
石家庄中院高度重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为规范司法救助行为,加大对涉法涉诉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建立健全了司法救助机制,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对刑事、民事案件中权利不能得到及时实现,并导致本人或家庭生活发生严重困难的申请人和各类案件中特别贫困的群众实施司法救助。在实施司法救助过程中,石家庄中院严格按照“一案一申报、一案一审批、一案一救助”的原则,采取多方式、多渠道解决好困难当事人的基本生活,让困难群体在生活上得到帮助,在心理上得到慰藉。
春节来临之际,此次救助资金的发放解决了困难群体的燃眉之急,彰显了法院对困难群体的司法关怀,提升了人民法院在群众中和社会上的满意度,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