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赞皇县法院为民做主,全力执行,我们的工资就要不回来了!感谢赞皇法院,感谢李银海法官。”2月2日,从辽宁凌海,内蒙古赤峰,承德平泉、兴隆,保定曲阳等地赶来的十余位农民工,代表43位农民工到赞皇县法院领取了40万元工资款。农民工代表郑永勇拿到工资后激动地说。
2013年,原告郑永勇等43人为某地产开发商修建赞皇县嶂石岩乡上大凡村响水湾工程,至2013年底工资被拖欠962482元。原告多次讨要未果,遂分别向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提起诉讼。经一二审审理后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十日后给付郑永勇等工资款。由于被告未履行判决,原告向裕华区法院申请执行。裕华区法院在2015年7月14日委托赞皇县人民法院执行。
经过执行法官不懈努力,依法查到并冻结被执行人资金40万元,并依法查封了执行人在赞皇县上大凡村响水湾小区房产四套。随后该院多次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未达成一致意见。赞皇法院于2016年1月12日将40万元划至该院账户。后经与申请人联系协商,先按40%比例统一发放。原告派郑永勇等人十余名代表到赞皇县法院领取工资。
该院主管该案执行的法官李银海表示,将尽快对所查封的房产进入评估拍卖程序,将财产变现后如数发放给农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