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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法院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作者:沈月  发布时间:2015-12-04 16:30:28 打印 字号: | |

    124日是国家宪法日,石家庄法院根据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安排,结合自身实际,1214开展了丰富、特色宣传活动

    12月1日网络开放日活动。中院和各基层法院通过各自官方微博,以图文直播的形式,展示了全市法院整体建设风采,包括立案大厅各个功能区域展示信息化建设展示等内容

    12月2日庭审直播日活动组织各庭通过我院庭审直播网同时直播多个案件。同时,中院和有条件的基层法院选择1个典型案件通过新浪官方微博视频直播案件庭审

    12月3日“我为法治代言”推广活动。组织全市法院通过微博、微信推广我为法治代言——全国法院新闻发言人电视大赛情况。

    12月4日普法宣传活动1、在院外置电子大屏滚动播放司法公开沙画宣传片2与新浪河北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启动法治“互联网 ”宣传模式;3、组织法官到西清法制公园开展广场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

 

    各基层法院在宪法日当天组织了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

    行唐县法院法制宣传服务队,走上大街进行法制服务、进行宣传咨询

 

    高邑县法院干警给群众发放讲解法律知识解答有关法律问题,收到了一致好评。

 

    赵县法院群发万条短信为12.4法制宣传日《全国法院新闻发言人电视大赛》造势。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中院成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等日常工作。此次活动紧紧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主题,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按照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的要求,充分把握互联网时代法院宣传工作特点,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广泛弘扬法治精神,让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责任编辑: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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