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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视察新乐法院阳光司法工作
  发布时间:2015-09-17 17:17:58 打印 字号: | |



      9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副主任徐元锋、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主任侯凤梅等一行5人到新乐法院就阳光司法工作进行视察。视察组一行实地参观了新乐法院庭院绿化美化园区、诉讼服务中心、安检区、立案大厅、高清数字法庭等设施,现场观摩了案件庭审过程,并认真观看了新乐法院“发还改判案件讲评”活动。在多功能会议室,视察组听取了新乐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健全关于《推行阳光司法彰显司法公正》的工作汇报以及新乐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王俊生关于新乐市人大结合法院工作开展司法监督工作经验的汇报,并与新乐市有关部门、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案件当事人、律师及群众代表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省法院副厅级审判员骆春杰代表省法院党组感谢省、市、县人大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工作,对新乐法院阳光司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实现实质性、全面性的真正意义上的公开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指出新乐法院首创并坚持四年多的“发还改判案件讲评机制”的经验做法,值得在全省法院推广。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主任侯凤梅对新乐法院阳光司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新乐法院精心打造的“发还改判案件讲评机制”、《法案透视》电视栏目、公众开放日等系列“常态化机制”,搭建了干警相互切磋、学习交流平台和讲评曝光、丢丑触动、倒逼反思的内部自我监督平台,这种有效方式远比一般化的法律知识培训、专家授课等形式更加喜闻乐见,是颇具新乐法院特色的一种“大练兵”,是把“法官的良心置于法律监督之下”的“灵魂工程”再造。“新乐法院经验”让一个人的教训成为了大家的经验;让一个人的经验成为了大家的财富,其潜在的社会效益不可估量,且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值得总结推广。

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副主任徐元锋结合人大和法院工作,谈了六点收获:收获一:该院的司法公开是真正意义上的实质性的、彻底性的公开,绝不是选择性的、部分性的公开,其办法和措施招招见血、步步跟进、环环相扣、实在管用。收获二:内部监督要做好不容易,但新乐法院做到了,并做到了内外监督并举、相互促进。收获三:新乐法院不愧于“人民法院”称号,处处为当事人着想,各环节公开、公正,真正实现了阳光司法。收获四:其经验做法外延很深,有力促进了社会法制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进程。收获五:整体工作扎实,亮点纷呈,从大院门口两侧绿化美化园区建设、环境卫生、干警精神面貌等细微之处,能清晰地看到并感受到队伍建设、文化建设、阳光司法等各项工作的常态化坚守和良好成效,几年的探索实践证明“发还改判案件讲评机制”是促进各项工作质量提升的一个有力抓手,更是确保阳光司法的一剂“灵丹妙药”。收获六:该院经验做法同时对人大监督工作带来了启示,也带来了新气象,人大系统要率先推广,并建议法院系统尽快总结推广。


责任编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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