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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9-11 10:21:24 打印 字号: | |


—— 2015年1月20日在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崔存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五次全会和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公正,努力为建设幸福石家庄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大局意识,围绕中心任务,发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出台了《关于为“改善两个环境,加快转型升级、跨越赶超、绿色崛起步伐,建设幸福石家庄”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明确司法政策导向,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0155件,审执结82580件,同比分别上升13.47%和3.94%。其中市中院受理17099件,审执结14341件。

依法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全力推进平安省会建设,审理各类刑事案件7071件,判处罪犯9789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危害群众安全的犯罪,依法审理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5706件,判处罪犯8779人,着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食品安全、集资诈骗犯罪等专项活动,依法审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434件,判处罪犯728人,对30件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保障经济有序发展;依法审理了大名县委原书记边飞受贿案等贪污贿赂渎职案件150件,判处罪犯278人,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理减刑、假释案件4204件,蓝天培训中心全年免费对123名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助推社区矫正。

依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紧紧围绕打好工业强市、项目建设、县域经济、深化改革“四大硬仗”,出台了《关于快速办理涉企案件的暂行规定》,审理商事案件23492件,标的额153.91亿元。妥善审理买卖、借贷合同纠纷案件10480件,依法规范市场经营;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清算重组、股权转让等案件231件,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妥善审理知识产权案件431件,助推我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深化“为企业发展司法把脉”、“企业直通车”等活动,向企业提出司法建议163条,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

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始终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依法审理民生案件33276件。审理婚姻家庭、抚养继承案件15451件,化解家庭纠纷,促进亲情和美;审理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等案件3228件,促进邻里和睦;审理人身财产侵权、劳动、医疗、住房、消费等案件5165件,促进社会和谐;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开发利用、农民工工资等涉农案件136件,服务“三农”工作;审理涉军案件8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主动开展司法救助,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413万元,为116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资金320万元。

依法支持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审理行政案件816件,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514件。正确处理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妥善审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行政案件76件,依法支持城镇化建设。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难题。建立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发布《2013年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及时反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促进依法行政。

依法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参与集中整治环境污染行动,依法审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0件,判处罪犯82人;依法审理资源开发民事案件20件、环境保护行政案件53件,服务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公开宣判等形式,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增强环保法治观念。

二、坚持创新意识,推进司法改革,发挥推动法院科学发展的引擎作用

努力适应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强化问题导向,不断深化司法改革,破解审判工作的机制性障碍,增加科学发展新动力,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创新管理制度机制。深化以监督司法权力运行为中心的审判管理建设,新制定修订制度规定43项,依托信息化建设,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效评估、案件评查和绩效考核,提升审判质效,促进审判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一线法官和执行员人均办案93件,同比提高11件;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上升9.8%、上诉率下降25.9%。

创新案件审判方式。在赵县、晋州、桥西、新华、藁城、平山法院开展案件繁简分流、简易程序规范化和要素式裁判文书试点工作,在裕华、无极法院试点小额速裁改革,并向全市法院推广,全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商事一审案件35317件,适用率71.6%,审理周期缩短50%,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减轻群众诉累。推进轻刑快判、量刑规范化和减刑假释制度改革,全市法院运用快速审判方式审理轻微刑事案件1406件,运用量刑规范化方式审理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盗窃等15种多发性案件4179件,审前公示减刑、假释案件2200件,运用公开开庭方式审理减刑、假释案件62件,进一步提高量刑透明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

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深化执行改革,创新主动执行新机制,加强执行协调联动,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和网络查控系统,中院与18个基层法院实现并网运行,与17家银行实现信息互联共享,通过网络系统查控财产信息35712件次,金额5.1亿元。强化反规避执行举措,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0119条,限制出境和高消费407人次,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67人,有20%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全年执结案件12582件,标的额57.98亿元。国家和省级多家媒体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营造了良好的执行氛围。

推进诉访分离改革。全面落实诉访分离制度,按照“法院理诉、中心接访”的要求,着力解决涉诉信访案件“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等问题,及时依法妥善办结信访案件594件。拓宽申诉信访渠道,实现最高法院、省市县四级法院远程视频互通,视频接访119人次,避免信访人远途奔波之苦,方便群众及时便捷表达诉求。

拓展基层治理功能。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市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由599人增加到2101人,经业务培训和岗位锻炼,切实发挥陪审作用,陪审一审案件10114件,陪审率提高24.6%,有效推进司法民主。充分发挥基层法庭面向农村、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优势,推进“一乡(镇)一法庭”建设,新增123个基层法庭,总数达到209个,实现基层法庭乡、镇全覆盖,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基层法庭审理传统民事案件16873件,调解纠纷4907件,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2067件,认真履行基层法庭职能,指导人民调解、开展法制宣传、参与综合治理,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提高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三、坚持为民意识,推进司法公开,发挥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引领作用

全面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保公正、树公信。

加强信息化建设,夯实阳光司法基础。两级法院以信息化为先导,建成审判管理网、内网网站、外网网站(含微博、微信)“三个网络”和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公开平台”。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建成152个数字化法庭、23个远程视频接访室、15个看守所数字化提讯室、4个驻石监狱数字化法庭,启用全省首个中级法院庭审直播平台,实现24路窗口同时公网直播。2014年的全部案卷已生成电子卷宗,已启动历史案卷电子化扫描工作,为查询诉讼档案提供便利。

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搭建便民利民平台。中院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出台了“司法为民四十条措施”。两级法院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展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讼收费、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调档阅卷、远程接访、庭审直播“十二项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接待群众42万人次。在法院外网网站设置“诉讼服务大厅”,开通案件查询、诉讼指导、费用计算等服务功能,网上立案118件。深入推行巡回审判、上门立案等便捷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累。在法院设置了律师绿色快速通道,为律师参加诉讼提供便利。加强调解工作,参与和支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调解结案23312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省政法委、综治办委托省统计局组织的全省群众对政法机关满意度调查中,我市法院的群众满意度位列全省法院第一。

加强公开机制建设,推进司法公开常态化。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出台了《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司法公开目录》、《司法公开时间表》,推进立案、审判、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六个公开”。通过庭审网络直播平台、外置大屏幕、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直播庭审1650件,推进庭审直播常态化;将案件流程信息录入公开网络系统,实时公开案件进程,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常态化;按照规定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2014年裁判文书33187篇,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常态化;在石家庄法院执行网公开案件执行信息,实施网络司法拍卖,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拍卖47案涉案物品,成交总额3.5亿元,实现成交价格、拍卖效率“两提升”,拍卖佣金、流拍比率“两下降”,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常态化;通过法院内外网和微博、微信等,发布法院工作动态、审判规则、诉讼风险提示等政务审务信息27130条,将定期开放日变为经常性的开放活动,有22.8万人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司法,推进司法政务公开常态化。

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营造阳光司法氛围。两级法院建立了新闻发布例会制度,中院和一些县(市)区法院与省市县电视台、电台、报社等媒体合办法治栏目9个,及时公布全市法院的重要工作和活动,发布典型案例。广泛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活动,把法院司法活动置于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提升群众的参与意识、监督意识和法治意识。《河北法制报》、《石家庄日报》对我市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进行了专版连续报道。

四、坚持政治意识,加强队伍建设,发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的保证作用

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思路,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法院实际开展了“为民务实在一线换位体验、“我为群众解烦忧”等11个自选特色活动,广泛征集意见建议6972条次,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一年来,全市法院49个集体、125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中院少年庭被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新华区赵陵铺法庭被授予“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3名法官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结合群众路线教育,认真开展“学习焦裕禄,做新时期好党员好干部学习交流和“中国梦·法官颂”主题演讲活动,用身边人、典型事,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为民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素质能力建设。紧紧围绕提高“五个能力”的要求,组织各类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庭审锻炼、业务竞赛75场次,培训干警3400余人次,有效提升队伍素质与能力。强化司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正风肃纪”、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防止法院内部人员泄露审判秘密、干扰办案”专项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八项规定”,严肃整治“四风”问题,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大幅减少,市中院“三公”经费支出减少171.9万元,将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统一调整为合议室、调解室。积极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法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推诿扯皮、慵懒散奢、效率低下不良风气明显改观。强化廉洁司法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院对4个基层法院进行了司法巡查,聘请特约监督员49名。两级法院在外网网站开设了“院长信箱”,办理答复群众投诉、咨询等4542件。加大违法违纪查处力度,全市法院查处违法违纪干警32人,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全市法院始终把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为依法公正审判、高效廉洁司法的重要保障。一年来,严格落实人大决议,主动走访代表、委员1923人次,征求意见建议3326条;邀请2300余人次视察指导、旁听庭审、听证案件,办结代表建议、委员提案377件,满意率100%。省、市人大分别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基层法庭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对司法公开和庭审工作进行了视察指导,有力推进了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与进步,是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一直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六难三案”问题仍然存在。二是个别法官司法不廉,违法违纪现象仍有发生。三是法院信息化建设还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的司法需求。四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队伍老龄化、人员流失、法官断层问题更加严重。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15年,全市法院将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进一步深化公正司法、民生司法、公开司法、廉洁司法,奋力“进入全省先进行列”,积极推进依法治市、创新驱动、转方式调结构,为加快转型升级、跨越赶超步伐,推动绿色崛起,建设法治石家庄、幸福石家庄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深入贯彻《决定》精神,在推进服务发展方面争创一流。更加自觉地将法院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主动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妥善审理转方式调结构、中东西区域协调发展、改革攻坚、依法治市、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从严治党过程中的各类案件。筹划建立环保法庭,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积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是进一步强化为民意识,坚持践行群众路线,在推进民生司法方面争创一流。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四十条措施”,以深化“一乡(镇)一法庭”、“法官进社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等为载体,妥善审理好民生类案件,与“三位一体”大调解形成多调联动,不断优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化解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和运用好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查控系统和信用惩戒手段,更加及时地实现群众利益。

三是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全面深化阳光司法,在推进公开司法方面争创一流。积极探索司法公开的新途径新方法,扩大庭审网络直播范围,对可以公开的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司法政务信息和裁判文书全部在网上公开,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完善司法公开的制度机制,使司法公开常态化,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是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在确保公正司法方面争创一流。认真落实司法改革工作部署,不断改进司法管理和司法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推动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改革,抓好繁简分流推广工作,贯彻好轻刑快判、量刑规范化和减刑假释制度,推进诉访分离改革,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五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队伍建设,在推进廉洁司法方面争创一流。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铸就法治信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全员培训,突出实践锻炼,强化司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更加细致地规范法官司法行为、业外行为和对待当事人的行为,深入整治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不正之风,抓好作风建设。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坚持从严治院,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执行错案、瑕疵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六难三案问题的发生,加强廉洁司法建设,着力塑造为民、公正、廉洁司法新形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扎实工作,改革创新,奋发进取,攻坚克难,努力为建设幸福石家庄,率先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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