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1月17日在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崔存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布局和转型升级、跨越赶超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为建设幸福石家庄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市法院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改革、发展、稳定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8265件,同比上升2.14%,审执结79452件。其中中院受理17716件,审执结15370件,分别上升12.7%和14.39%。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打造平安稳定的法治社会环境。围绕平安省会建设,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等专项活动,积极推进轻刑快判工作机制和“两法衔接”机制,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003件,判处犯罪分子6334人。依法从快从严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案件1676件2627人,判处走私、合同诈骗、偷税漏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311件516人,始终保持震慑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依法落实适用禁止令、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中院少年审判庭被团中央、最高法院等十三部门联合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4529件,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中院蓝天职业培训中心对120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和再就业技能培训,帮助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审理经济领域纠纷,打造公平有序的法治经济环境。积极能动司法,制定了《为“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全市法院广泛开展了“法官进企业”、“为经营活动司法把脉”等一系列服务活动,审结商事案件20420件,努力为我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依法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审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3895件。依法维护金融秩序,保护金融借贷以及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审结借贷合同纠纷案件4647件,标的额27.85亿元。依法审结了13家企业破产、74件清算重组、股份转让等案件,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依法审理了523件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促进品牌带动和名牌战略实施,助推我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依法保障民生权益,打造安居乐业的法治生活环境。依法审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民事案件33644件,其中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12592件。在审理中注重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针对增幅较大的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商品房买卖、物业纠纷等案件,及时制定规范性意见,统一裁判尺度,探索建立专门的审判庭或合议庭,开辟维权“快速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打造规范高效的法治政务环境。着眼于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司法裁判、司法建议、旁听庭审、座谈交流等形式,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促进官民和谐。审结行政案件778件,其中协调化解143件。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司法建议62条,为减少和避免类似问
题的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妥善办理行政非诉审查执行案件2597件,保障了城市改造、地铁建设、保障房建设等重大公益项目和市政工程建设。华润综合体项目强制拆迁的执结,避免了国有资产的重大损失。
依法加强执行工作,打造遵法守信的法治诚信环境。全市法院将诉前保全、诉讼保全职能从立案、审判部门调整到执行部门统一实施,着力在控制当事人财产、督促主动履行裁判义务上下功夫。扎实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打击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清理积案2760件。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在我院执行网及社会媒体上公开曝光被执行人失信信息7101条,征集执行线索513条,强制措施公示1372件次;依法按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741件,限制出境682人次,结合其他司法强制和刑事制裁措施,努力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在市政法委的协调支持下,涉党政机关的执行积案210件、标的额2.96亿元全部执结,各级党政机关带头履行生效裁判,带头维护法治权威。全市法院全年执结执行案件13783件,标的额57.93亿元,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市人大常委会对晋州市法院的执行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二、坚持群众路线,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全市法院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审判执行工作作为爱民、为民、护民的具体实践,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
有效提升化解纠纷效果。做好纠纷化解工作,实现案结事了,努力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着力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在全面深化诉内司法调解的同时,积极推进诉前调解,全市各法院在立案大厅开设了人民调解室、行政调解室,并在交管、劳动、土地、卫生等部门设立调解室,努力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使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形成合力。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82.6%,执行和解率55.2%,刑事自诉案件调撤率50%,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18.4%。有35353件纠纷在诉前得以化解。着力规范庭审、强化释法明理化解纠纷。继续深入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强化裁判文书的论理性,加强释法明理、思想疏导工作,使当事人真正解疑释惑,服判息诉。全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82.68%,经过二审后达到99.36%。
积极化解涉诉信访问题。加强源头治理,严格落实评估预防、约期接谈、责任通报、多元化解、案件终结“五项制度”,推进“诉访分离”工作,切实落实领导接访包案、带案下访、公开听证、释法明理、再审纠错、教育疏导、困难帮扶等措施,强化初信初访化解责任。深入开展“疑难信访问题百日攻坚”、“三清”专项活动,中院接待答复群众来信来访3043件次,办结信访案件1018件,使767名信访人息诉罢访。
着力创新司法便民举措。深入落实司法为民20条意见。加强立案便民工作。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八项功能”一站式服务。积极开展诉讼指导、上门立案、预约开庭等服务,对涉及赡养、抚育、扶养、人身损害赔偿以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快立、快审、快调、快执。加强诉讼便民工作。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办案、上门调解,推行繁简分流审判和小额速裁,方便群众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积极开展司法帮扶救助。为困难群众和单位减缓免诉讼费718.74万元,为64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资金114万元。
三、着眼固本强基,坚持从严治院,提高公正司法的能力与水平
紧紧围绕全市法院“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进入全省先进行列”的工作目标,去年重点在加强基础性工作上下功夫,打牢全面发展、跨越赶超的基础。
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奠定规范化管理的制度基石。强化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理念,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中院和基层法院按照“有规范、有程序、有要求、有监督、有问责”的原则,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制定、修订了涵盖审判管理、队伍管理、行政管理三个方面的制度规范,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运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司法管理体系。狠抓制度落实。强化部门二级管理,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推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突出审判管理。中院和基层法院都成立了审判管理机构,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建立了审判质效评估、案件评查和绩效考核等工作机制,实施了《中院对基层法院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和《“下评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两级法院实现双向互动、互评、互促,每月对审判质效情况进行通报和评估,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促进审判质效的稳步提高。全市法院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59%,同比下降0.86个百分点。市中院审理的66位股民诉“廊坊发展”证券虚假陈述案和新华法院审理的殷娜诉邮政储蓄石家庄联盟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被评为2013年度“推动河北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加强信息化建设,构筑提升司法质效的科技基底。坚持科技强院,推进“天平工程”,中院高起点、高标准建成了以审判管理内网、自动化办公内网、法院外网“三个网络”、 审判业务、行政办公、执行联动、视频会议、司法服务、网络监控“六个平台”和审判数据中心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实现了案件办理流程化、审判管理数据化、办公办文自动化、审判信息和裁判文书公开化、远程签章和档案查询电子化,推进各项工作公开、高效、有序运行。同时,积极争取与省法院网络系统的对接联网,尽早实现三级法院网络互通。
加强司法公开工作,打牢提升司法公信的群众基础。全市法院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的理念,以让审判权、执行权真正在阳光下运行为标准,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意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利用内部网络和社会媒体及时公开司法办案信息,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广泛接受监督,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深化立案、审判、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六个公开”,通过扩大二审开庭范围、庭审现场直播、庭审光盘入卷备查、裁判文书上网、司法新闻发布、对外媒体宣传,以及审务公开和审判流程、审判规则公示等多种方式,公开法院工作信息。让人民群众零距离了解法院,每季度邀请人大、政协、律师、当事人及群众代表座谈,坚持常态化的法院开放日活动,依法保障群众旁听庭审,全年有21.3万人走进法院,亲身感受司法。与电视台、电台、报社等媒体合办法治栏目9个,利用人民法院网、河北法院网、政法综治网等,广泛宣传法院工作。新乐市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受到最高法院、省法院和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的肯定,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进行了深度报道。通过广泛深入的司法公开工作,全市法院的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
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公正廉洁司法的主体根基。坚持“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思路,努力打造高素质法官队伍,85名干警和30个集体受到省市以上表彰,涌现出以司法为民法官翟造发、人民满意的女执行法官史化璞、用大爱情怀拯救破碎家庭的裕华法院婚姻家庭法庭、任何时候都不欠群众“账”的新华法院赵陵铺法庭等为代表的一批优秀法官和集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大讨论和“增强为民观念、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前各项工作,干警为民观念显著提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不断转变。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以提升“五个能力”为重点,组织各类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以会代训、技能竞赛等活动249场次,培训干警9500余人次,与高等院校合作培训高层次人才、专家型法官75人,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不断提高。加强司法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认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增强廉洁意识。中院在司法全过程和每个工作岗位查找司法廉洁风险点124个,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了廉政防控措施。全市法院确定部门廉政监察员、聘请特邀社会监督员371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狠抓中央“八项规定”、 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政法委“四条纪律”等规定的落实,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16人。
稳妥推进司法机制改革,增强科学发展的新动力。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在全市法院全面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推进量刑程序和实体的公正、统一。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实施小标的额案件速裁,提高审判效率。
四、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确保依法正确行使职权
全市法院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依法公正审判、高效廉洁司法的重要保障,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及社会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对两级法院贯彻实施《法官法》情况和信访工作进行了视察指导,有力地推动了法院队伍建设和司法办案工作。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的实施意见》,积极配合和邀请代表、委员1494人次视察指导、座谈交流工作,办结代表建议、委员提案57件,满意率100%。走访代表、委员1151人次,邀请旁听庭审、参加听证595人次,寄发《法院时讯》3912份,接受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与进步,离不开市委正确领导,离不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各级政府、政协的重视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些法官司法能力和水平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求;少数法官群众观念不强,司法作风不正,化解群众纠纷的方法简单,办案效果不佳;有的案件审判质效不高,瑕疵案、超审限案仍然存在;个别法官司法不廉,违法违纪现象仍有发生;案件数量逐年递增,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14年全市法院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大力加强法院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紧紧围绕全市转型升级、跨越赶超、绿色崛起奋斗目标,积极深化公正司法、能动司法、民生司法、公开司法、廉洁司法,努力在服务大局和法院工作全面发展上实现“六个突破”,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率先在全省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石家庄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进一步能动司法,努力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工作上实现新突破。更加自觉地把法院各项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妥善审理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的各类案件,创新服务大局举措,积极促进“两个环境”建设,特别是要在服务和保障打好工业强市、项目建设、县域经济、深化改革“四大硬仗”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着力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是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努力在司法为民上实现新突破。依法严惩刑事犯罪,认真做好行政审判工作,妥善审理好民生类案件,加强调解工作,启动执行指挥中心和司法查控系统建设,提高执行效率,落实好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完善便民利民机制,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进一步加强法院管理,努力在提升法院工作整体效能上实现新突破。在去年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的基础上,着力在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尤其是强化法院一级管理和部门二级管理,强化抓规范和经常性考评,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全面规制职权行使,规范司法行为,推进法院整体工作持续、高效、科学发展。
四是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努力在提高“阳光司法”效果上实现新突破。不断创新司法公开的方式方法,充分运用网络、微博等信息平台,推进“六个公开”,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广度与深度,真正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更加有效地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以充分实现。
五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在提高公信力上实现新突破。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司法作风、提升素质能力。坚持从严治院,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构建法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司法权力运行节点监控,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抓铁留痕的力度,落实“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必问责、违法必追究”制度,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全面提升司法为民形象。
六是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努力在增强发展活力上实现新突破。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司法改革的各项工作部署,有序做好具体的司法改革工作。深入调查研究,为新一轮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和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提供基层基础性实践参考。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法院将把落实本次大会精神转化为做好法院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幸福石家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