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下午,赞皇法院立案庭干警走出立案大厅前往饶羊村,为住在这里的老人高某办理了立案手续。
高某系我县南徐乐村村民,现住饶羊村一养老院,今年已78岁高龄,膝下育有5个子女,而如今年迈的她却陷入了无人供养的境地,生活所迫,老人无奈将儿女告上法庭,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
县法院立案庭得知此事后,立即驱车来到老人居住地,上门为老人办理立案,并为老人办理了缓交诉讼费等手续,保障了老人的诉讼权利,老人激动地向法官表示感谢,法院上门立案的举措也受到周围群众的好评。
上门立案,是县法院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之一,近年来,县法院贯彻“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着力在司法便民、利民工作上下功夫,通过狠抓诉讼引导、预约上门立案,巡回办案、司法救助等各项便民举措,真正将司法为民工作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县法院共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等预约上门立案7件,各人民法庭巡回办案、开庭共计165件次,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共计4万余元,司法为民工作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群众的普遍欢迎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