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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人民法院:压缩“三公”经费见成效
作者:陈少璞  发布时间:2014-12-17 10:55:49 打印 字号: | |

自中央八项规定以来,元氏县法院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把握,以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为重点,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2014年我院“三公”支出在2013年88.01万元的基础上又减少支出12.99万元,同比降低14.75%,“三公”经费压缩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进行“三公”治理和改革,我院施行事前预算、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手段,厉行勤俭节约,细化经费使用标准,全面规范支出行为。

首先,支出行为需要进行事前预算。主要做到支出什么名目,支出多少,是否合理、必要,能否节减,为了最大限度节减支出,院党组都会进行全面的审查。

第二做好事中监控。支出过程全面公开,具体负责人、办事员自觉接受监督,并向行使知情权、监督权的人做出解释说明。

第三对于支出做好事后监查工作。建立约束机制,纪检部门主动介入,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推动厉行节约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为抑制“三公”支出,明年,我院工作重点一方面紧缩三公预算,另一方面完善制度建设,争取最大限度节约经费,继续树立好节俭型法院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陈少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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