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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2014年“双争”活动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4-10-22 11:19:10 打印 字号: | |



石中法发[2014]8号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表彰2014年“双争”活动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4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广泛开展了“争当人民满意的法官(干警)、争创人民满意的法庭(单位)”活动。广大干警以“三严三实”为标准,积极向焦裕禄等模范人物学习,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法院的整体形象得到了极大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在“双争”活动中,涌现出一批特色鲜明、人民满意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推动法院工作上台阶,中院党组决定,对10个人民满意的先进法庭(单位)和10名人民满意的法官(干警)予以表彰。

一、人民满意的法庭(单位)

藁城市人民法院南营法庭

晋州市人民法院晋州法庭

正定县人民法院新安法庭

井陉县人民法院小作法庭

赞皇县人民法院院头法庭

高邑县人民法院桥东法庭

平山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

赵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桥西区人民法院宣教科

新华区人民法院赵陵铺法庭

二、人民满意的法官(干警)

杨占栓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审判员

秦树军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李晓东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助审员

张  剑 正定县人民法院北贾村法庭副庭长

郭江涛 高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永周 赞皇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张广利 赵县人民法院综合处处长

张  卿 藁城市人民法院南营法庭庭长

梁慧君 桥西区人民法院信访办干警

杨玉鹏 平山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这次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按照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公正司法、人民满意的标准,经过民主推荐、层层评选、群众公示确定的,是法院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优秀代表。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全市法院的广大干警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司法公正为尺度,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做践行群众路线的先锋,进一步增强司法为民意识,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创先争优,无私奉献,努力推动全市法院工作上水平,为富民强市、建设幸福石家庄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10月18日



文件提供:尹玉杰


责任编辑:王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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