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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五心”化纠纷 手足之情得延续
作者:杨有凤 刘金会  发布时间:2014-06-23 09:59:59 打印 字号: | |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民四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该案原、被告系家族企业的股东,八、九十年代,因家境贫寒,妹妹闫某某最早从裁缝做起,先是给别人做零活,逐步发展对外接订单,后来兄妹四人有了自己的品牌和商业门帘,在此基础上,2003年兄妹四人注册成立了石家庄某体育用品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双方发生矛盾,2005年兄妹四人在中间人的协调下,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其中两个股东将其股权折价转让给另外两个股东,但由于股权转让协议涉及家庭成员中其他人员的商铺及商标权等事宜,股权转让协议未能实际履行。父母在世时,兄妹四人念及父母的感受,相互忍让,始终未能爆发。2010年父母去世后,哥哥先后两次起诉,双方对簿公堂,唇枪舌剑,也使亲情丧失殆尽,形同陌路,后因种种原因,哥哥均撤回了起诉。去年,哥哥及其所在公司第三次提起诉讼,妹妹为了防止哥哥再次撤回起诉,纠纷始终得不到解决,既牵扯精力,又伤害感情,干脆依法提起反诉。此案庭审整整进行了一天,由于双方积怨太深,期间双方多次恶言相攻,几经出手,都被审判长制止。庭审结束后,审判长语重心长的给双方做工作,列举了许多案例,并将自己兄妹之间的切身感受坦诚向双方表露,将亲情、温情融入到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在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双方见面再次发生冲突,审判长决定进行背靠背调解。为此,在冷处理一段时间后,单独约请各方到法院进行调解,每次一方到法院后,都对对方怨气冲天,从愤怒到哭诉,一呆就是半天多,而且双方嗓音又高,法官不急不躁,都耐心听取了各方的倾诉,并契合时机地从中找出双方仅存的一点亲情,在漫长的调解过程中,双方多次出现反复,为了防止久调不决,审判长开始着手制作裁判文书,在长达16页近万字的论述过程中,感觉到此案仅凭教条的说理、冰冷的判决,不能解决双方之间的心结与结怨。审判长没有放弃任何一次调解机会,用“五心” 即热心、耐心、诚心、细心、公心去化解双方结怨,最终双方都为法官的行为所感动,表示不管结果如何,都对法院的工作非常满意,法官借此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兄妹二人长达九年的积怨在法官耐心调解下,握手言和,并主动履行了调解书所确定的股权过户、交接款项等义务。

    双方履行完毕后,当事人亲自到法院送上一面锦旗,上写“办案公正清正廉明,耐心热情调解能手”。

责任编辑:杨有凤 刘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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