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华法院在审理被告人肖某、陈某犯敲诈勒索罪一案中发现,该案被告人、受害人均系石家庄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学员,被告人肖某、陈某多次以暴力殴打、语言威胁等方式勒索刘某、徐某等十人,让其给亲属打电话、发卡号向肖某指定的银行卡上汇钱,共计18000元。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暴露出强制隔离戒毒所在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管理工作中存在一些疏漏,同时也给国家戒毒机关形象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为此,新华法院结合案情及时向该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其引以为戒,认真查找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避免此类案件发生。
收到新华法院发送的司法建议书后,石家庄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携该所副所长,政委一行3人专程到新华法院对所提司法建议内容进行当面反馈,认为该院建议合情、合理、合法,针对性强,其完全采纳,对该院院积极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要求所取得的成绩和法官高度负责的态度表示感谢,对积极组织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开会传达司法建议内容,结合具体工作、认真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开展的工作进行了介绍,同时表示,该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工作措施,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